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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初中级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健美操)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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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4: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各体育健身场馆、俱乐部、各有关单位和健美操爱好者: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职业鉴定指导中心文件的精神,为全面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健美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进一步规范体育健身服务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身权益,为用人单位聘用、考核,从业人员上岗、转岗、再就业提供重要依据,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将举办初中级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健美操)培训班,并由北京市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进行鉴定工作。
一、培训、鉴定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和地点:
    初级班:专项5天,公共理论1天
中级班:专项5天,公共理论1天
    培训地点:北京市体育大学附中舞蹈教学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38号)
    培训时间:2008年1月21--27日(暂定)
二、培训和鉴定对象:
    1、对健美操指导员的职业感兴趣、从事或准备从事健美操指导员职业或希望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2、下列人员可直接参加中级培训和鉴定:
        高等院校健美操专业学生
    3、对已经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健美操指导员一级、二级、三级证书需要换证的人员在本次培训中只参加职业公共理论课部分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内容:
    1、公共理论
        与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        体育理论基础知识
        人体运动科学基础知识
    2、健美操专项理论和技能
        与健美操密切相关的有氧、损伤预防、营养与减肥等理论知识
        健美操术语、基本动作、音乐、编排、健美操教学技巧、教学方法的理论与实践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
四、培训师资:
    由国内优秀体育理论专家和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健美操培训师担任授课教师。
五、考核与鉴定:
    凡通过初级、中级专项技能标准考核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凡通过由北京市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组织的初级、中级鉴定考核者(鉴定内容为公共理论、专项理论和专项技能),授予由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颁发的初级、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健美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费用:
    1、培训费1000元。在校学生和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会员凭证件可在以上价格上享受8折优惠。
2、鉴定费:初级40元,中级60元 ,高级80元
3、参加换证考试的人员培训费150元。证书费4元。
4、交通食宿费自理。外地学员可协助联系宾馆住宿。
七、报名方法:
    1、请在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官方网站www.badsa.com下载报名表;
2、交费方式:请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填好后传真或邮寄到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由于报名人数有限,为确认报名资格请参加人员将培训费同时邮寄至以下地址。(在京人员可直接到协会报名);
3、报名参加人数满20人开班。
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13号天坛体育场115中学院内
邮政编码:100061
    收件人:李雄飞、潘粤
报名咨询电话:010-67013680
八、报到:
1、请于2008年1月20日报到。报到地点:北京体育大学附中舞蹈教学区(北京丰台区马家堡路洋桥北里5号,洋桥北里小区内)
2、报到时须带身份证复印件2张,免冠照片1寸4张、2寸4张,在校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张,直接申报中级培训和鉴定者须带高等院校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张和健美操专业证明或三级健美操指导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九、未近事宜、另行通知。
    请关注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官方网站www.badsa.com
200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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