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中体协 56号关于印发《第三届全国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学生(中学生)体育协会:
为了推动我国学校健美操、啦啦操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第三届全国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将于2014年11月15日至18日在成都高新实验中学举行。
“第三届全国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分会(筹)、成都高新实验中学承办。
现将《第三届全国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根据本地区的情况,积极参加。请各参赛学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生体育协会领导下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和参赛工作。
附件:《第三届全国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抄送:四川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分会(筹)、成都高新实验中学
附件:
第三届全国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分会(筹)
成都高新实验中学
三、协办单位:四川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
成都高新区运动舞蹈协会
四、比赛时间:2014年11月15-18日
五、竞赛项目与分组:
(一)团体赛:分为省市团体排名和学校团体排名
(二)单项赛:
1、竞赛分组:设学校初中组、学校高中组、联队初中组、联队高中组
2、竞赛项目:设竞技健美操(甲、乙组)、健身活力汇、啦啦操、街舞(具体小项见附件一)
六、参赛运动队(员)条件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和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含普通职业中学,不含中等技术、专业学校)在校、在读学生。
(二)各组别运动员必须同时符合学籍要求和年龄要求,其中初中组运动员的年龄为12至16周岁(即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者),高中组运动员的年龄。为15至19周岁(即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参加学校初中组、学校高中组的运动员,必须全部来自同一所学校。
(四)运动员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注册者。
(六)凡参加过下列比赛、并取得相应名次的运动员,只允许报名参加乙组的比赛。
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赛(单人操前八名、混双、三人项目前六名、五(六)人操前三名)以及国际健美操专项赛事。
未参加上述赛事(或者参加未达到上述名次)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甲组的比赛。
七、参赛报名规定:
(一)每学校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若干人。
(二)兼项规定:
1、竞技组别的队员的不可以在大众锻炼标准、全民健身操、肯德基校园青春健身操中兼项,但可兼报有氧舞蹈、有氧踏板、啦啦操的比赛;
2、竞技项目每人限报三项,且不能跨年龄组比赛;
3、学校联队组只进行单项比赛,不计入任何团体积分
4、根据目前国内啦啦操发展现状,啦啦操项目不分初高中组、不分全女生和混合组,统分中学组单项和团体进行比赛,但不得跨单位、跨级别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
1、省市团体(初、高中)排名:一个省市报名所有项目(联队组除外)取得名次积分相加进行省市团体总分排名(按照田径计分方法9、7、6……)。若出现分数相同先看竞技健美操精英组五人操、三人操、混双名次。
2、学校团体排名:健美操甲组、健美操乙组、啦啦操团体赛
1)、健美操甲组(初、高中)总分:按照所有参赛项目(竞技健美操、健身活力汇)所取得积分进行相加(按照田径计分方法9、7、6……),最后积分多者列前。若出现分数相同先看自选动作五人操、三人操、全民健身操、混双、女单、男单名次。
2)、健美操乙组(初、高中)总分:按照所有参赛项目所取得积分进行相加(按照田径计分方法9、7、6……),最后积分多者列前。若出现分数相同先看五人操、三人操、混双、女单、男单名次。
3)、啦啦操团体(中学组)总分:任选一套技巧啦啦操自选套路得分和一套舞蹈啦啦操自选套路得分相加,高者居前;
(二)单项比赛
(二)单项比赛
1、采取预、决赛形式,所有项目前八名进入最后的决赛
2、竞技健美操比赛:参照《2013---2016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和《竞技健美操国际青少年技术规程》;
3、大众健美操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9年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规则》
4、有氧舞蹈、有氧踏板比赛:参照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4-2016年有氧健美操评分细则》;
5、全民健身操的比赛:参照《2012年全民健身操大赛评分指南》
6、肯德基校园青春健身操比赛:参照《肯德基全国青少年校园青春健身操大赛评分细则》
7、啦啦操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2013年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竞赛评分规则》和《全国校园课间操啦啦操规则》。
8、健身街舞比赛:参照《2012年全民健身操大赛评分指南》
9、规定动作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自选动作音乐报名时以Mp3格式传到报名邮箱,不用上交音乐光盘。
10、比赛场地和比赛服装按相应规则规定去执行。
(三)学校组和联队组两个组别单独进行排名。
九、奖励办法
(一)省市团体赛前八名颁发奖杯
学校团体赛各组别前八名颁发奖杯。
(二)竞技健美操:
各组别各级别按比赛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初中、高中在自选动作中分别评选最佳完成奖、最佳编排奖、最佳团队奖各一名,颁发奖杯;
(三)健身活力汇和啦啦操:
1、各组别各级别按一、二、三等奖录取成绩,比例为30% 、40%、 30%,并颁发奖状;
2、规定动作评选最佳完成奖、最佳服饰奖、最具活力奖各一名,颁发奖杯;
3、自选动作评选最佳创编奖、最佳团队奖、最佳音乐奖各一名,颁发奖杯;
十、运动员注册: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 《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网址:http://nssc.org.cn)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和报名,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年(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到第二年的9月1日),每年注册一次。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并缴费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者必看”中的相关规定)。
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籍证明、第二代身份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有关材料。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工作联系人:马媛媛 ,联系电话:010-66093815/66093835
3、注册费:根据“计价格2632号《关于运动员注册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注册费20元/年。参赛运动员须在网上注册初审通过后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者必看”中的相关规定)。
4、参赛运动员的注册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前15天履行完所有注册手续。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1月5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时发送资料到: 赛事报名咨询邮箱:934094040@qq.com,资料包含报名表、自选音乐、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参赛队于11月15日17:00前报到,组委会、裁判员于11月15日12:00前报到,11月15日19:00进行领队教练员会议以及裁判培训会。
2、报到地点:各队住宿酒店(详见比赛指南及补充通知)
3、联系人:
办公室: 姚毅18328320988 陶占东15882447273
②竞赛部:鲁敏15982222505 沈舒婷18628284939
③接待部:樵永明18628007835 曾 伟 18628194102
4、运动员报到时需交验: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5、报到时上交队伍旗帜(3号旗)两面。
6、大会不设接站,请各队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比赛仲裁委员会、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在随队裁判中选拔进行执裁,没有资格申报随队裁判的队伍,比赛报到时上缴裁判费800元。注:只有参加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分会主办的裁判员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裁判员,才具备申报随队裁判资格;
(二)裁判员需自带裁判装备和规则。服装要求:
男士:白衬衣,深色西服套装,领带。
女士:白衬衣,深色西服套装。
十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伍每名运动员需缴纳赛事报名费100元(包括替补运动员)。
(二)各参赛队伍及上报的随队裁判员食宿费、差旅费自理。食宿标准:150元/人/天(3-4人间学生公寓),200元/人/天(2人间宾馆)。
(三)主办方官员、仲裁委员会人员、裁判长以及中体协聘请的裁判员食宿费、交通费用由承办方负责。
(四)本次比赛报到的时候现场缴费(除注册费外)。
十三、其他:
(一)所有参赛者必须在学校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二)抵押保证金: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交纳“抵押保证金”,每队不低于30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抵押保证金”。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一:第三届全国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竞赛项目
附表二:第三届全国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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